3月24日,远洋集团(03377.HK)发布公告宣布,预计境外债务重组生效日将于3月27日前后落实。
本金额合计约56.36亿美元的未偿还债务被纳入远洋集团境外债务重组计划,重组计划之下远洋集团计划将债务转换成约22亿美元新债务,其余债务则转换为新强制可转换债券和新永续证券。
因为旗下美元债和贷款等分别受英国法和中国香港法管辖,远洋集团需要采取并行的、互为条件的英国重组计划和香港协议安排的方式,实施境外债务重组。
今年的2月6日,英国法院批准远洋集团境外债务重组计划,并于当日生效;2月19日,远洋集团已经满足香港协议安排的条件,满足条件的首日(2月19日)即为生效日。
澎湃新闻曾报道,因重组生效需要完成各种程序性的前置条件,所以远洋集团境外债务重组仍未能生效。
3月24日的公告还透露,对于现有票据持有人的重组计划债权人(即英国重组计划的相关债权人)而言,如果选择收取重组代价,需要在选择截止日期前提交有效填写的重组计划债权人表格;如未能提交,则将启动持有期信托企业行动,现有票据将于重组生效日期前3个营业日停止买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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